。不对劲。

重量不对,气味不对,触感不对。

书包底部深色的污渍扩大到占满小半个书包,妮可停止了思考,假如她的脑子还有半分运转的能力,她就该知道——别打开书包。

扑鼻的腥臭味瞬间冲进她的鼻腔。

一只死掉的猫头鹰硬邦邦地挤在她的书包里,灰扑扑的羽毛七楞八叉地支出来,上头挂着着不知是否是血液还是鸟粪的东西。她的书包里全是这种液体混合物。

妮可尖叫一声,书包被她一把甩出去,扔出窗外。她顾不上锁门,埋头逃出教室。

她去看过迷宫里的利爪处刑囚犯,那些被法庭抓进迷宫的人在最开始也是这样无望地奔逃。

很快,他们将失去逃跑的力气,在迷宫的各个角落苟且偷生,惶惶不安地等待利爪突然出现,捅穿自己的心脏。

妮可的爸爸妈妈从小就带她去围观囚徒们的死刑,他们说,这是培养意志与胆量的一种方式。从迷宫的顶部看下去,濒死的囚徒像一群狼狈的野狗。

现在,妮可也是一只狼狈的野狗,她连滚带爬,跌跌撞撞地跑出校园。

等她被巷口的石头绊倒,她才想起来,应该叫佣人开车来接自己。

随后,妮可又想起,上次和自己一起出门的佣人害怕继续为妮可家工作会遭到报复,一周前就辞职了。厨师和花匠也走了,爸爸妈妈不在,管家根本不管事。

早就过了放学的时间,美丽的黄昏不再眷顾妮可,天幕染上紫色。哪怕是没有接触社会的学生也明白,哥谭即将迎来魑魅魍魉横行的时刻。

妮可慢慢爬起来,拿出手机想给管家打一个电话。巷子另一端端慢慢有人走过来,妮可留了一个心眼,将手机藏进口袋里。

几个混混歪歪扭扭地走过来,身上散发着一股飞/叶/子的臭味。其中一人身子一倒撞向妮可的肩膀。

妮可忍不住抽泣一声,退后撞到墙上。

她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法庭失势后所有人都瞧不起自己。失去法庭的庇佑,她只是一个看过血腥秀的邪恶小女孩。

没有利爪,没有法庭,她、她的父母,有什么值得人在意的地方呢?

一群普通的有钱人,还不是哥谭最有钱的人。哥谭警察局只派了两个警察过来,爸爸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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